仙渊州地方秩序与城镇管理
山河与通路见地理与风土,源地与势力关系见地区与势力。本页维护城镇公共事务、各处共同使用条件与具体地方权利。
州域中的几种地方秩序
渊火六城有连续的城府与城署体系。出了盆地,合流埠依渡业、当地住户与共用道路者商定公共事务,湖岸各湾有自己的舟户和岸约,山门依师承、旧契和实际养护维持源地,内海的港岸与庄群则沿船、人和土地形成各自关系。
“仙渊城府”的名称来自六城最早共同奉主炉、修路和仓储的历史。城府在远处渡地设联系人、购买物资或请托宗门时,仍需对方答应。它能处理六城公事,赴照星湖取水、封长虹云路、征用海船等事须与当地掌握者分别协商。
| 地方 | 公共事务怎样处理 | 源地、技艺与私人生活由谁掌握 |
|---|---|---|
| 合流埠及上下游渡地 | 原有舟户、住户推当季埠主,维护渡价、泊岸与救援仓;常用渡院和商栈按实际使用分担修岸 | 过桥门有租泊位与自家渡院,万法等宗有驻处;船主、修舟匠与住户各守自身家业 |
| 照星湖岸 | 湖口、北岸与各避风湾按各自岸约管泊船、冬储和冰候;涉及湖面大范围改动时邀主要住户与观候者合议 | 天衍掌自己观测设施与传承,映水庵掌旧坞,渔户掌船网与约定水段;深湖摄炼另议 |
| 乌脊炉谷 | 活跃炉场与泉道养护者议当季分火、淬水和重车时辰,遇到火险由最近的炉师先收火 | 神兵、石梁、独立炉户与矿契持有人分别保有炉、泉段与技艺,旧协议确定借用条件 |
| 青崖药乡与林道 | 药户合议公采山场与轮采,负责该段路的住户留归队牌;重大山雨、药害可请药王与附近山门共同处置 | 私种药地、母株、药王种圃、返青根谷和护种食地各有来历,传承与采收权可以分别属于不同人 |
| 霞海舟路 | 各段舟站依实时天候发班,长虹渡协调换载、救援与风窗;远程舟班由承运者落实途中落脚 | 烟霞、炊霞、雨歇与独立住户掌自己的住处、云圃和修法;取云、取风若影响下层雨候须通知相关使用者 |
| 万兽泽庄群 | 各庄与舟户按季议过水、食地和田洲,千群渡召集受影响者处理渡日和大迁徙 | 契兽及伙伴关系、庄田、药地和船只各有实际主人;主庄协调共同道路,其他庄仍处理自身生计 |
| 沧溟港岸与岛村 | 港口管理码头、淡水井和检修,岛上住民议风暴季共仓;邻港按救助旧约互通消息 | 船、水府、洞府、岛田和修舟炉分别有主,归潮坞各姓舟户保有家业,远海摄炼另需确定现场条件 |
高境修士凭护持源地、授艺与往来承诺取得影响,也可能凭力量强取。地方能否抗拒,取决于实际实力、盟友与可守条件;强取造成的伤亡、失去的土地和后来报复,都有具体承受者。公开说法、旧约上的权利与现场能够做到的事情,可能存在差距。
源地摄炼通常先交代地点、时段、取用对象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已成熟的一段天象可以在合适时机摄离,深层根痕则关系更多水路、生境与住民。掌源者是否同意、要求什么回报、愿意为谁冒险,由其修行需要与地方关系决定。
以下细则具体对应渊火盆地六城。
居民实际接触的办事层次
居民日常接触家人、邻里、行业管事、乡老与地方吏员。灵材产业或修行事务可经上述联系人递交给承担差事的低阶练气;能稳定与练气一二层往来,已是具体家业或组织关系带来的机会。筑基主持重要产业、山门和地方事务,其亲自接见由事情的分量、既有身份与实际约定决定。
“筑基司”是机构名称。接待、文书、搬运、记录与一般巡验按职责安排凡人和不同层次的修士,具体人物的境界由本人资料确定。居民能够报事、递交凭据和接受办理,与能够直接求见机构中的筑基人物是各自有条件的行为。
紧急报灾仍可沿本页规定直接抵达负责机构;接报人负责记录、转达与现场处置,是否需要高境者亲自出面由灾情、职责、所在与可用能力决定。详细社会关系见社会阶层与接触机会。
一、管理结构的基本口径
渊火盆地六城以共同城府、各城城署与地方公约维持公共事务:
仙渊城府 ├─ 直接管理仙渊城、近郊与跨区事务 ├─ 通过五座区域城署处理各地普通政务 └─ 由筑基司专管主丹炉、丹方、筑基名册与筑基丹
区域城署 ├─ 管理区域市场、仓储、道路、治安、灾情与普通税契 └─ 通过镇署、常驻吏、乡老和专业从业者处理基层事务
镇、乡、村 ├─ 依靠本地熟悉产业的人维持日常秩序 └─ 遇到眼前危险可以先停工、停船、封桥、开闸或撤离,再向上报告这条主干只解决公共权力从哪里来,不表示仙渊城府能够隔着数日路程直接操纵每一口井、每一条船和每一座矿井。渊火盆地真正的日常管理依赖两类人同时存在:掌握公文、仓库和驻守力量的官署,以及掌握矿道、泉眼、药田、水闸、桥梁和兽群经验的当地从业者。任何一方完全排除另一方,地方都会迅速失灵。
1. 仙渊城府与筑基司不是同一个机构
- 仙渊城府是六城共同认可的公共城府,负责普通法度、城防、跨区道路、救灾、仓储、税契、城署协调,以及跨城封路、征调和迁徙命令。
- 筑基司是城府之下权力很重的专门机构,只负责主丹炉、完整丹方、筑基名册、筑基丹去向、主炉用料标准和丹心台禁区。
- 筑基司可以拒收不合格炉材、暂停一次危险工序、封闭主炉周边,并派巡验人员检查送往主炉的材料;它不能自行接管地方城署、改普通税契、永久占用矿山和泉眼,也不能以“保炉”为由无限期封锁整座城镇。
- 跨城封城、长期征水、大范围征粮和强制迁徙原则上由城府决定;现场已经发生炉爆、溃堤、塌矿或兽潮时,专业人员不必等公文才能先救人。
剧情文件中仍可把二者合称为“仙渊城府·筑基司”这一跨城利益方,但具体行动必须判断究竟是城府政务,还是筑基司炉务,不能让一张筑基司文书自动管尽六城所有事情。
2. 五方势力不是五套平行官府
| 势力 | 在地方能够做什么 | 在地方不能直接做什么 |
|---|---|---|
| 仙渊城府·筑基司 | 城府通过城署行使公共权力;筑基司巡验主炉用料、办理名册与炉务 | 筑基司不能把材料验收权扩大成全部地方政务权 |
| 万法宗·仙渊别院 | 设讲舍、任务点或短期驻队;约束本门弟子;受托护路、救援和处理妖患 | 不能审判普通民户、替城署征税,也不能仅凭宗门任务改写地方契约 |
| 丹河商会 | 设商栈、仓房和收购点;签采购、运输与借贷契约;凭货量影响市场 | 不能发布封路、封渡、封山命令,也不能把收购契约写成对公共山林和水源的所有权 |
| 南坊百工会 | 在仙渊城南坊具有稳定组织;在外地通过匠人同行、工友互保和救援协作发挥影响 | 外地同行不是一座座正式分会,百工会也没有天然行政权 |
| 沉沙会 | 通过无籍工、灰市商人和旧道路提供消息、假身份、次货处理与小规模绕行 | 没有统一地方总舵,不掌握合法治理权,也不能稳定承担大批迁徙与救灾 |
地方上的粮商、矿主、船主、药户和木商不自动属于丹河商会;普通工匠也不自动属于南坊百工会。只有存在实际契约、人情或组织联系时,才把他们算作某方影响力。
3. 紧急处置遵循“离危险最近的人先动”
- 矿师、泉户、渡工、水工、桥工、守灯人等专业人员可以因明确的眼前危险先停下一口井、一班船、一座桥或一道工序。
- 镇署或常驻吏可以把临时措施扩大到全镇,并调动本地仓料、巡守与民力。
- 区域城署可以跨镇调度,封闭一段区域主路,启用区域仓库,并处理后续赔偿与问责。
- 仙渊城府负责跨区长期措施、跨城封锁和大范围征调。
- 筑基司、万法别院或商会可以提出专业要求、派人协助或拒绝自身交易,但不能因为力量更强便自动取得公共决策权。
先行处置者若事后证明判断错误,需要解释并承担相应损失;但制度不能要求他们眼看船翻、矿塌或堤决,只因公文未到便什么都不做。
二、完整隶属与报事关系
下表中的“归属”表示普通税契、治安、道路和救灾的主要上报链,不表示产业事务只能逐级传话。药害、矿难、水患、兽潮和渡口事故可以同时直报相关区域城署。
| 区域中心 | 所属镇、乡与专门节点 | 所属村落 | 说明 |
|---|---|---|---|
| 仙渊城府直管 | 冷泉镇 | 暖井村 | 冷泉关系主炉冷却、仙渊城饮水和南部灌溉,保留直管;暖井属于仙渊城近郊 |
| 望河城 | 河湾镇、牧云镇、砺风渡 | 槐津村经河湾镇报事;平沙村经牧云镇报事 | 共同构成北路仓储、车畜、船具与跨州行旅的盆地接驳链 |
| 青麓城 | 青栈镇 | 回青村、竹岙村经青栈镇报事;药篱村直接向青麓城报事 | 药篱母田与城外母药田联系紧密,不再多套一层镇管 |
| 石阙城 | 乌铁镇、炉坪镇、石门驿 | 黑石村经乌铁镇报事;赤陶村经炉坪镇报事;石坳村直接向石阙城报事,路务同时联系石门驿 | 矿权、炉材、取土和西矿道分别由不同专业节点承担 |
| 泽安城 | 双桥镇、长堤镇、白芦镇、雾禾乡 | 柳汀村直接向泽安城报水事;长陌村属雾禾乡;荷湾村、芦尾村经白芦镇报事 | 南部的水、粮、堤、湿地彼此相关,但不由单一镇垄断 |
| 定风城 | 木峡镇、风灯镇、折风镇 | 听风村、枫桥村经木峡镇报事;松岭村经风灯镇报事 | 警情都可越级直报定风城,避免兽潮消息困在基层 |
这一隶属表不追求数量平均。冷泉镇因水权直归仙渊城,药篱村和柳汀村因专业事务直接面对区域城署,石门驿与砺风渡则是专门节点而不是又一层地方政府。
三、六座城市
1. 仙渊城
- 名义管理者:仙渊城府。筑基司只是城府之下的炉务专门机构。
- 实际管理核心:城府负责城门、街市、普通仓库、城卫、税契、灾情和近郊;筑基司控制丹心台、主炉工区、丹方、名册和筑基丹库;各坊的井户、商户与匠人维持具体生活秩序。
- 势力分布:五方都在此有稳定活动。万法分宗在城中设有公共别院;丹河商会有盆地内总栈与主炉供货关系;南坊百工会在南坊最强;沉沙会依托下城和沉沙渠活动。仙渊城是五方长期交往最密集之地。
- 能够决定:城府可调城卫、开普通仓、关闭城门、组织全城疏散并协调五座小城;筑基司可决定一批炉材是否合格、一次开炉是否技术停工、筑基名额与丹药大类如何登记。
- 不能决定:筑基司不能独自长期封城、征尽冷泉和雾禾粮,也不能用主炉订单替代地方矿权、药契与工钱;万法别院不能因为弟子参与救援便接管城防。
- 紧急与自治:炉区险情由炉师和筑基司先停工,街坊火灾与井水问题由坊民、百工和城府基层人员先处置,是否封城或全城撤离由城府承担。平日严守衡、城府官吏、别院、百工与各坊仍会依其利益推进开炉、调查和救援。
2. 望河城
- 名义管理者:望河城署,服从仙渊城府,统筹盆地北部普通政务并监督砺风渡。
- 实际管理核心:城署掌握北仓、过籍院、北路驻守与临时落籍;仓吏、车队、客舍、牲畜户和渡路从业者决定货物与人员能否真正流动。
- 势力分布:丹河商会有常驻商栈和包仓契约,影响较强;万法别院只保留任务点与护送、救援驻队;百工会以修车、制毡和绳匠同行存在;沉沙会依托无籍旅人和北路小道活动;筑基司通常只检查明确送往主炉的货物。
- 能够决定:城署可验封入城货物、管理普通仓储、安排临时住处、疏导北路车队,并在明确险情下短时封闭北路或暂停向渡口放行。
- 不能决定:望河城不能自行宣布六城长期封渡,不能替砺风渡判断每一班船是否适航,也不能因为外来货物可疑便永久没收而不留复核和申诉。
- 紧急与自治:封渡或难民涌入时,城署会先腾仓、分流人畜和限制大车入城;仓户、毡户与客舍会自行决定是否开放私有空间。遇事时,这些人仍会达成偏向本地生计的临时方案,不会原地等待仙渊城主角到来。
3. 青麓城
- 名义管理者:青麓城署。
- 实际管理核心:城署管理药市、山契所、采药凭证、公共晾场和药路治安;种师、药户、验药铺、向导和仓户掌握药材是否能种、能采、能认、能存。
- 势力分布:丹河商会在此是城署之外影响最大的单一组织,拥有收购点、仓房和大宗契约;万法别院常派护药队与山路任务队;沉沙会主要接手无法进入正仓的次货和无契采集;百工会只通过药匣、竹具和驮具同行发挥影响;筑基司只巡验主炉批次。
- 能够决定:城署可划定公共采区的开采季与休采期、签发采药凭证、封存争议批次、维持药秤场秩序;药户对自家田地、母株和未签约存货保有留种与拒售权。
- 不能决定:丹河商会不能因握有大宗订单便强开药户母田或封闭公共药路;城署不能把所有产地差异强行抹平后仍宣称完成了真实验药;万法护队不能改药价和货权。
- 紧急与自治:发现毒药、疫病或山兽时,验药人可先封一批货,向导可先封一条险路,城署随后决定扩大范围与补偿。各方交涉时,城署、种师和商会也会在保交期、保留种与保市场之间作出不完美选择。
4. 石阙城
- 名义管理者:石阙城署。
- 实际管理核心:城署负责矿权登记、双阙仓、西矿道和救援调度;矿主负责投入与矿口经营,矿班负责具体生产,矿师与验矿匠掌握安全和料质,车院与驿路从业者维持运输。
- 势力分布:筑基司巡验人员因主炉炉材需求经常出现,但没有地方分司;百工会与本地矿匠、锻匠、车匠联系最深;万法别院只在矿难、劫路和妖患时派任务队;沉沙会经营私矿砂和夹藏运输;丹河商会在此没有稳定统治性业务,最多承揽部分运输和借贷。
- 能够决定:城署可登记普通矿契、复秤矿料、暂停一片矿区、封闭危险路段、启用救援仓;矿师或矿班带头人可因矿气、异响、涌水和支护问题立即停下一口矿井。
- 不能决定:矿主不能阻止井下人员为明确危险停工;筑基司只能拒收不合标准的主炉材料,不能替矿主定产权、替矿班定工钱或逼城署开放危险矿道;石门驿验封也不是矿权裁判。
- 紧急与自治:矿难时先救人和封口,产量与违约事后再算;主炉催料不能越过这一顺序。平日石阙仍会组织救援、降级收料或把损失压向矿户,结果取决于当地既有规矩和人物关系。
5. 泽安城
- 名义管理者:泽安城署;水署是城署内部处理水利的办事部分,不是第六个地方势力。
- 实际管理核心:城署掌握粮仓、市场、救灾与普通征调;水署记录水位、安排常态轮灌和闸次;堤工、渠工、船户、乡老与粮仓从业者负责真正执行。
- 势力分布:五方在此存在感并不均衡。城署及本地水粮网络最强;百工会只通过船、纸、农具和堤工同行产生联系;丹河商会有采购与运输业务但不是南粮的唯一买家;万法别院多在水患、疫病和兽患时短驻;沉沙会利用湿地小汊运人运货;筑基司没有常驻点。
- 能够决定:城署可开区域粮仓、调整普通征粮、组织洪季安置;水署可按既定水账安排泽安区域闸次;现场水工可在溃堤或倒灌即将发生时先动本段闸门。
- 不能决定:泽安不能单方面占尽冷泉上游水量,也不能以灌溉名义命令筑基司停炉;反过来,仙渊城和筑基司也不能不记期限与补偿便截走全部灌溉水。跨区改水由仙渊城府召集双方处理。
- 紧急与自治:洪水中先保哪一段由现场水势与既有预案决定,城署负责跨镇人手、船只和粮仓。遇事时,宋蘅、屠三娘、乡老和船户仍会开闸、抢堤和分粮,只是更可能沿用旧例而牺牲下游或弱势户。
6. 定风城
- 名义管理者:定风城署。
- 实际管理核心:城署负责东路驻守、边民登记、伤员安置和区域撤离;巡猎人、巡路人、桥工、木材师、守灯人与沿路商户构成真正的预警和交通网络。
- 势力分布:万法别院因妖患和护路任务比其他小城更活跃,但只有任务驻队;百工会通过木工、桥工与车架匠联系地方;丹河商会很少常驻,通常只随山货和药材交易进出;沉沙会在山路的影响远弱于北渡与南水网;筑基司几乎只在征用木料时出现。
- 能够决定:城署可调动东部巡路力量、启用归边坊、组织区域撤离,并因现实警情暂时封闭东岭主路;折风镇、风灯镇等前线地点可以先发警报和自行撤人。
- 不能决定:万法任务队不能凭修为接管地方撤离顺序;仙渊城府的“守住东路”或“放弃外围”命令不能替代现场对桥况、兽群与风向的判断;木商也不能凭高价强征固土林和桥材。
- 紧急与自治:警情上报可以越级,边镇无须等层层回文才撤离。遇到地灾或兽潮,折风镇会自行核人,定风城会组织接应,木峡、风灯和沿路村庄依各自状态决定能接住多少人。
四、十二座镇
1. 乌铁镇
- 归属与公权:属石阙城。镇署或常驻吏管理井口登记、地表治安、普通市集、救援物资和向石阙报灾。
- 实际核心:矿师、矿班、矿头、筛矿户和修车锻具匠。矿主掌握矿契与投入,不等于掌握井下人员的生死决定。
- 势力侧重:本地矿匠与百工同行影响强,筑基司巡验频繁,沉沙会的私砂交易活跃;万法只在救援或妖患时出现,丹河商会通常无常驻点。
- 权限边界:矿班可因明确险情停本班,矿师可封单井,镇署可封一个矿口,石阙城署可暂停整片矿区;新矿权、跨村采区与长期复开由石阙城署处理。筑基司只能决定材料进不进主炉。
2. 冷泉镇
- 归属与公权:直接归仙渊城府,避免任何一座区域城署单独控制六城上游水源。镇署处理普通事务,泉正负责泉眼、量槽和分水记录。
- 实际核心:泉户、渠工、石乳采集者与寒纹陶匠。他们掌握泉眼真实状态,城府公文不能代替现场测水。
- 势力侧重:城府、筑基司和泽安水署都在此有利益,但只有城府拥有公共统筹权;百工同行参与制陶与修渠;丹河、万法通常不常驻;沉沙会只经营少量私取石乳和绕账水货。
- 权限边界:泉户可封一处污染或塌陷泉眼,泉正可在既定额度内调整时段;主炉、仙渊城饮水、南部灌溉的基础份额由城府留档。筑基司如需额外借水,必须写明数量、期限和归还次序;泽安只能管理下游渠网,不能上山夺泉。
3. 白芦镇
- 归属与公权:属泽安城。镇署管理镇市、洪季安置、普通船契、纸坊与湿地边缘的公共秩序。
- 实际核心:船户、纸匠、渔户、割芦户和熟悉旧汊的本地引路人。涨水时,谁有空船、谁识水路比官署名册更快决定救援能力。
- 势力侧重:本地百工同行和普通商栈影响较强,沉沙会能利用少数隐蔽水路;丹河偶尔采购湿地药草但不控制镇市;万法只在灾害和兽患时短驻;筑基司没有直接管理权。
- 权限边界:镇上可临时封一条危险小汊、划安置高地和组织小舟救人;涉及长堤主闸、泽安粮仓或整片白芦泽的长期禁采,须由泽安城署处理。商栈的纸、鱼采购合同不能取得公共水道所有权。
4. 折风镇
- 归属与公权:属定风城,是东部最外层边镇。镇署、巡路所与少量驻守人员共同维持山口、名册和避风设施。
- 实际核心:巡路卒、门灯人、驮队户、山民与熟悉避风窝的人家。外来修士不知道哪道侧门在变风后可用,不能仅凭境界取代他们。
- 势力侧重:定风城与万法临时巡防队最可见;木工、驮具匠与百工同行有松散联系;丹河、筑基司几乎不常驻;沉沙会只有零散边货联系人,无法形成稳定暗渡。
- 权限边界:镇上可因风灾、兽群和塌方立即封山口、开避风侧门或发撤离令;定风城负责接应、安置和决定东路更大范围的封守。长期放弃聚落是跨城大事,但危险已到眼前时,镇民可以先撤,不需要等仙渊城批准生存。
5. 河湾镇
- 归属与公权:属望河城。镇吏管理本地码头、船契桌、修船场、岸路和小额船税。
- 实际核心:船工、船户、修船匠、绳匠和槐津引航人。镇上能造修浅水船,却不等于拥有砺风渡的北路大宗接驳权。
- 势力侧重:丹河等商家常以合同租船占舱,但不直接管船;沉沙会在此寻找小船和熟水者,影响隐蔽而有限;百工同行在修船制缆上较强;万法与筑基司通常无常驻点。
- 权限边界:镇吏可登记船契、处理泊位与本地河段事故,船工可因船况拒绝出航;北行船次、渡口乘客名单和正式封渡归砺风渡及望河城监督。小船暗渡无法承载大批车队和难民。
6. 牧云镇
- 归属与公权:属望河城。镇署管理草场界、牲畜交易、检疫、牲口道与普通纠纷。
- 实际核心:兽户、蹄匠、草料户和长期带队的驮手。牲畜能否出发由实际健康与道路状况决定,不由买家一句“按期交付”决定。
- 势力侧重:这里是五方势力存在感最弱的镇之一。主要影响来自本地兽户与往来普通商队;丹河只是诸多买家之一,百工会只有毡具和车具关系,万法、筑基司没有固定驻点,沉沙会也很稀薄。
- 权限边界:镇上可封闭病畜栏、调整公共草场和区分车道、牲口道;望河城负责跨镇检疫、北路大规模征畜与灾时草料调配。买畜合同只能约束契约中的牲畜和双方,不能征用全镇畜群。
7. 青栈镇
- 归属与公权:属青麓城。镇署管理药仓外部秩序、驮队住宿、货物封绳登记和车道转驮路的调度。
- 实际核心:药户代表、仓管、验药人、药匣匠、向导和驮队。青麓城定市场规则,具体批次仍要靠这些人辨认和交接。
- 势力侧重:丹河商会有强势常驻仓栈;万法护药队频繁经过但不管市场;沉沙会接手次货与无契药材;百工关系集中在药匣、竹具与驮具;筑基司只检查标明送往主炉的批次。
- 权限边界:仓管可因受潮、破封暂停一批货,镇署可封一仓并请青麓复验;丹河可以退货、降价或追究契约,却不能自行封镇搜户。药户对未卖出的药和留种材料仍有处置权。
8. 炉坪镇
- 归属与公权:属石阙城。镇署管理取土界、普通窑契、烟沟公图、火灾与塌坑处置。
- 实际核心:窑头、窑户、陶匠、取土工和熟悉旧烟沟的人。石阙管契,仙渊主炉下订单,本地人判断哪片土能不能继续挖。
- 势力侧重:百工会与窑匠同行关系最强,筑基司作为大买家和验收方影响明显;沉沙会利用未入册旧坑运少量土料;丹河和万法通常无常驻点。
- 权限边界:窑头可停一座窑,镇署可封一处危险土坑;影响盆地排压层的大面积深挖与长期禁采由石阙城署会同仙渊城府处理。筑基司能拒收炉砖,不能命令短工冒险抢土,也不能无偿夺取窑地。
9. 双桥镇
- 归属与公权:属泽安城,是南粮道进入水田区前的道路节点。镇署管理两桥、集市、短途船埠和车流分配。
- 实际核心:桥工、船工、市户、粮车头和取水户。石桥、木桥、河阶与市集共用狭窄空间,日常秩序靠轮流开放而非一纸长期封令。
- 势力侧重:本地管理与普通粮商最重要,五方均无强势固定驻点;百工会有桥工同行,丹河车队只是过路者,万法偶尔随救援经过,沉沙会只利用零碎水路,筑基司无直接权力。
- 权限边界:桥工可因结构危险立即停一桥,镇署可调整车、人、船通行顺序;同时长期封闭两桥、切断南粮道须报泽安城署,眼前即将塌桥时除外。过路车队无权为赶路强开危桥。
10. 长堤镇
- 归属与公权:属泽安城。镇署处理居民、料场和普通仓务,泽安水署安排常态闸次并留存主堤记录。
- 实际核心:堤工、水吏、船户、受益村户与掌握抢险材料的人。女工头等现场负责人拥有工程判断,但不是独立于城署的地方领主。
- 势力侧重:本地水工网络最强;普通商栈通过材料借贷影响很大,但不必都写成丹河商会;百工同行提供竹木、水具和船只;万法、筑基司通常不常驻;沉沙会在旧汊有少量联系人。
- 权限边界:正常开闸按泽安水署水账执行;渗漏、倒灌或决口将至时,现场工头可先开关本段闸、拆用公料并召集受益户,事后补账。改变整个南部水网、牺牲另一镇分洪须由泽安城署承担决定。
11. 木峡镇
- 归属与公权:属定风城。镇署管理木契、木场、东岭桥材、车场和道路修复。
- 实际核心:木材师、择伐户、桥工、车架匠和巡山人。木材师决定木料适合做桥、房、船还是只能作柴,这是一种专业判断,不等于拥有所有林地。
- 势力侧重:百工会的木工、桥工同行影响较强;万法任务队因护路和兽患时常经过;普通木商比丹河商会更常见;沉沙会影响弱;筑基司只会因炉架、炭料订单偶尔征购。
- 权限边界:镇上可标记年度择伐区、封危险桥和调普通公料;大面积砍伐、跨镇征木与长期封山须由定风城署处理。紧急救伤员时可以先借用私仓老木,但必须留账并安排补偿,不能把危机变成永久没收。
12. 风灯镇
- 归属与公权:属定风城。镇署很小,主要处理补给、灯油账、巡路轮值和沿线警报。
- 实际核心:守灯人、巡路人、观风者与少数补给户。这里的管理更像一座常住驿镇维护一条预警链,不需要完整复制城市官署。
- 势力侧重:定风城公权与本地守灯人占绝对主导;万法巡路任务队偶尔驻留;百工会只通过灯架、灯油器具和修路匠发生联系;丹河、筑基司基本不出现,沉沙会也难在无遮蔽山脊形成稳定网络。
- 权限边界:守灯人可按真实路况更换灯、哨和地面火盆信号,镇署可暂缓车队前行并派人复查;警号本身只传递路况,不等于对整条东岭发布永久军令。大范围封路与撤离由定风城统筹,眼前失联时本镇可先行动。
五、雾禾乡与十六个村落
1. 雾禾乡
- 归属与公权:属泽安城。乡里不设置一套缩小版城署,以常驻乡吏、乡老、渠首、仓户和各村代表处理事务。
- 实际管理:各户管自家田,乡里共同管理轮灌次序、公共种仓、晒场、田埂和灾年互助;泽安城署负责普通征粮、跨村水利争议与区域救济。
- 权限边界:渠首可按既定轮次开关乡内支渠,乡里可调整晒场和种仓使用;改变冷泉主分水、调用泽安主粮仓或长期免征须报泽安城。任何一户都不能因田在上游便把公共水口据为私有。
2. 村落的共同权限
村落不设完整官僚体系。村中通常由乡老、熟练从业者、保管公物者和受影响户临时议事:谁熟悉那口井、那片林、那段桥或那本账,谁就应在对应问题上有发言权。村落可以管理公地、轮水、值守、公共工具和短时撤离;不能颁发跨村矿权、改变盆地公税、长期封主路或替筑基司分配筑基丹。
| 村落 | 普通报事关系 | 日常管理核心 | 可先处理的事务 |
|---|---|---|---|
| 暖井村 | 仙渊城府近郊办事人员 | 井户、菜农、洗具房与澡堂商户 | 封单井、分水、处理井台与近郊菜地问题 |
| 赤陶村 | 炉坪镇,再报石阙城 | 陶户、窑匠、运土人 | 留样砖、停一窑、拒收明显不合用土料 |
| 槐津村 | 河湾镇,再报望河城 | 绳户、引航人、小码头船户 | 停用问题麻缆、救助本地搁浅船、护岸 |
| 平沙村 | 牧云镇,再报望河城 | 兽户、蹄匠、草场使用户 | 隔离病畜、分配村公草场、暂停问题牲口交易 |
| 回青村 | 青栈镇,再报青麓城 | 向导、采药户、归队牌保管人 | 核对进山者、封村级药仓、组织熟路搜救 |
| 药篱村 | 直接报青麓城 | 药户、种师、母株保管户 | 决定本村母株留种、分株与未签约药材出售 |
| 竹岙村 | 青栈镇,再报青麓城 | 竹匠、背夫、引水户 | 停一段竹管水、组织药路担架与近山搜救 |
| 黑石村 | 乌铁镇,再报石阙城 | 筛矿户、矿难家属、废水沟维护者 | 暂停翻渣、留矿样、恢复村级废水沟 |
| 石坳村 | 直接报石阙城;路务联系石门驿 | 巡路石匠、料场户、车把式 | 封村旁危险路段、清排水沟、放行徒步救援者 |
| 柳汀村 | 直接报泽安城水署 | 渠工、纸匠、船户与保存水样者 | 记录水色、停用受污小埠、清理村段沉沙渠 |
| 长陌村 | 雾禾乡,再报泽安城 | 乡老、粮户、种仓保管人 | 分口粮、种粮与坏粮,安排村内渠工与晒场 |
| 荷湾村 | 白芦镇,再报泽安城 | 渔户、藕户、小舟船户 | 封小汊、分池观察鱼病、开村级通鱼浅沟 |
| 芦尾村 | 白芦镇,再报泽安城 | 割芦户、护洲人、纸浆户 | 划临时静洲、调整本村割芦次序、守旧汊 |
| 听风村 | 木峡镇;警情直报定风城 | 哨手、巡猎人、农户 | 发兽警、换村哨、组织近村守田和避险 |
| 枫桥村 | 木峡镇;断路直报定风城 | 桥工、车户、伤员接应户 | 限载、封桥、安排人行和担架优先通行 |
| 松岭村 | 风灯镇;警情直报定风城 | 巡山人、炭户、择伐户、桥工 | 保护固土林、封滑坡段、组织折风撤离中继 |
六、两个专门交通节点
1. 砺风渡
- 归属与结构:由望河城署监督公共秩序,渡吏、船次房、老渡工、船主、仓户和引航人负责实际运行。它不是一座独立城市,由当地渡业与城署共同管理。
- 临时停船权:当班渡工或船主可因横风、水位、船损和过载拒绝本船开航;渡吏可根据连续险情暂停当日或当班全部船次,并立即报望河城。
- 正式封渡权:望河城可因本地灾害短时封渡和控制南岸入口;盆地北路长期封渡、大规模限制六城人员出入,由仙渊城府会同受影响城署署名。渡过砺风后,合流埠、照星湖与物华临砺联栈各自决定后续接驳条件;长程接应须逐段落实。
- 船次与名单:船次房登记船、当班人员、乘客、货物和过风绳;仓栈只管候渡货物,不得改乘客名单。无籍者可以被允许实名之外的可追认标记,但是否采用取决于当时地方规则。
- 商会影响:丹河商会和其他大商家可以通过真实合同提前包舱、包船、租仓,却不能命令不适航的船开航,也不能把包舱合同变成封渡权。望河城可在救灾时依法临时征用部分船次,并留下补偿账。
- 沉沙暗渡:沉沙会可联络河湾、槐津的小船和熟水者,少量绕过实名或货检;暗渡更贵、更危险、受水位限制,无法替代砺风渡搬运大车、牲畜和成千迁徙者。
2. 石门驿
- 归属与结构:直属石阙城署的西矿道专门节点。驿吏、驿卒、验封人、修轮匠、蹄匠和车把式共同维持文书、换轮、换畜、复秤与道路消息。
- 能够决定:驿站可以核对官封、记录空重、暂扣明显破封或超载车辆、优先放行救援队,并因前路塌方暂停重车。
- 不能决定:驿站不能裁定矿山归属、永久没收货物、修改主炉验收标准,也不能用驿路检查权搜遍周边村户。争议货物应封存并送石阙城复核。
- 势力分布:石阙城公权最强,百工同行掌握修车换轮;筑基司只关注入炉料封样;沉沙会利用轮毂、空车与假伤工夹货;丹河与万法多为过路使用者,没有常设管理权。
七、五项跨地区权限冲突
1. 冷泉水权
| 事务 | 首要决定者 | 其他方权利 |
|---|---|---|
| 单一泉眼污染、塌陷 | 泉户、泉正先封 | 城府复核并安排替代水源 |
| 日常分水时段 | 冷泉镇按城府留档水契执行 | 筑基司、泽安可查各自水量记录 |
| 主炉临时加水 | 筑基司提出数量与期限,城府批准 | 冷泉可因泉眼安全削减;泽安获得调整与补偿通知 |
| 南部大旱调水 | 泽安提出,城府协调 | 筑基司说明最低安全冷却量,不能笼统声称全部不可让 |
| 仙渊城饮水危险 | 城府优先保障基本人畜饮水 | 主炉降负荷、南部错峰灌溉,不把全部代价压给单一地区 |
2. 乌铁矿权与炉材
矿主拥有合法矿契下的经营权,矿班拥有劳动与现场停工权,乌铁镇管理矿口与救援,石阙城登记矿权并决定区域封复矿,筑基司只决定某批材料能否进入主炉。任何“主炉急用”都不能自动消灭井下安全、工钱和矿难赔偿。
3. 青崖药路与留种
药户保有自家母株、田地和未签约存货;青麓城管理公共采区、采药凭证、药市和争议封样;丹河商会管理自己签下的采购与仓运合同;万法护队只处理道路安全与自身任务。商会可以追究违约,不能把合同外的根种一并强收;城署可以休采公共山场,不能随意没收药户私种。
4. 南部闸网
泽安水署制定常态闸次,长堤现场水工处置眼前险情,各镇村管理自己的支渠、小汊与取水口。需要让一个区域承担分洪、断水或污染时,由泽安城署公开决定受益、受损与补偿,不能把责任藏在一句“按旧例开闸”里。
5. 东岭警报与撤离
听风村、风灯镇、松岭村和折风镇都能发出真实警情;定风城负责核验、调路和区域安置;仙渊城府负责跨城资源与更长期的守弃决定。警报可以越级,撤离可以先行。玩家不在场、仙渊城回文未到或万法驻队意见不一,都不能阻止前线居民根据已到眼前的危险先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