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气期真气命名规则
一、基本原则
- 每部主功法对应一种标准真气名称和一组核心属性。
- 同修一门功法者,真气名称不因性格、术法或一次奇遇而随意改变。
- 个人差异记录为数量、品质、气性、纯度、控制与实际表现;持续培养所得的稳定特性随真气一起记录。
- 使用不同术法只是改变真气的调用方式,不产生第二种真气。
- 名称用于说明源流和意象,实际品质另列。已经修成的高品阶须兑现其核心优势,名称本身不代替达成证据。
- 真气采用凡品、玄品、道品、见我、知命;前三品的下中上是同档自然差别的约略定位,无严格标准和独立数值,后二者不分小等。见我、知命直接记为真气品质,同时记录达成经过。
角色文件采用以下写法:
- 主功法: 玄品下等《守拙培元功》- 真气: 守拙真气,当前凡品上等;已经炼成持温气性,运转稳定、护持持久,爆发较弱。真气名称记录传承源流,培养所得另列实际品质、状态与特性。升品、材料炼化或控制成长时,依真气养法和真气升品记录具体变化;同一名称可以承载不同修士的培养成果。外授篇、上位篇等同源版本按实际内容注明,沿共同核心周天所炼的气仍循源流命名。
二、凡品与玄品
凡品、玄品通常使用“属性或功法核心+气/真气/元气”的名称。名称由功法传承确定,同一传承应保持一致。
示例:
- 《铁衫功》→ 铁衫气
- 《赤阳诀》→ 赤阳真气
- 《玄冰策》→ 玄冰元气
- 《守拙培元功》→ 守拙真气
- 《清衡剑经》→ 清衡真气
- 《烈锋战诀》→ 烈锋真气
凡品和玄品的名称格式可以相同,真气品阶须查看本人实际修成的品质,功法品阶另记;不能靠“真气”或“元气”等字样区分。
三、道品
道品沿用“XXXX之气”的源流命名,其中四字部分为功法最稳定的核心意象。
示例:
- 《大日光明经》→ 大日光明之气
- 《九幽玄水策》→ 九幽玄水之气
- 《青帝长生诀》→ 青帝长生之气
这一格式表示传承源流完整、核心意象明确,不意味着修士仅靠名称便获得高境界权能。
四、见我与知命
- 见我之气使用“XXXX之气”,四字应体现修士不可替代的自我认知或执念。
- 知命之气使用“XXXXXX之气”,六字应直接指向修士确认的道路或命数。
- 二者必须来自真实的功法重构和修行成就,不能只通过改名获得。
五、改名边界
- 功法只有称呼变化、内容未变时,真气沿用原名。
- 功法经整理补全但核心周天未变时,可注明支脉或版本,不另立真气。
- 主功法炼化并保留了特殊天地灵气,但核心周天与筑基方向未变时,只记录为原真气的特性偏转,不立即改名。
- 功法的炼化法、主周天和筑基指向都发生实质改变,并形成可重复修炼的新体系时,才可以确立新的功法与真气名称。
- 转修成功后按新主功法称呼真气;尚未炼净旧气时,应标注“混杂”状态,而不是发明混合真气品种。